图书馆关于2018年寒假图书借阅规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6-20浏览次数:45

 

图书馆关于2018年寒假图书借阅规定的通知

 

各位读者:


寒假将至,为了方便读者更好的利用图书馆资源,丰富广大读者的假期生活,所有读者自2018年1月8日起所借图书的归还时间统一调整为2018年3月10日以前,读者借阅的图书在寒假期间可以带回家阅读!


请大家注意:放假之前请先将您在2018年1月8日之前所借的图书全部还清,1月8日以后所借图书请务必于2018年3月10日以前归还图书馆,否则将按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进行超期罚款!同时提醒广大读者爱护书籍,不要在书内乱写乱画,不要撕页,更不要将书丢失,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和赔偿! 


      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! 


图 书 馆 

2018年1月8日